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雪玲 杨乾旭 曹德莉)3月31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姚红一行到苏仙现场督办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涉苏仙境内生态环境问题,并召开座谈会。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曹宝石、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贵军、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军、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高新区)分局、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市区两级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实地查看、交流)
调研组一行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涉及的相关水电站及水域进行了现场勘验,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进展及周边生态恢复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研讨。

(座谈会现场)
曹宝石详细介绍了苏仙境内的相关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及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后表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警示片所暴露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成立了整顿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了全面整顿,整顿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其他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作了补充汇报,重点就实践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并制定了一系列解决办法。
姚红对苏仙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中央自上而下整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的决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洞庭湖时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结合苏仙实际抓整改,依托公益诉讼治“未病”。二是要精准发力。要坚持“谁污染谁担责,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全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要用好、用足、用准惩罚性赔偿,在维护企业发展的同时,确保生态修复到位。三是要凝聚合力。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协同发力,构建监管协同、检察参与大格局,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保护河流水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









